第101章 下辈子,别再遇见我了(1 / 4)

杨宪是个读书人,手很干净,心却比我还黑。

但这不妨碍我把他当成天。

他指哪,我就杀哪。杀完人,他会递给我一块白手帕擦手,还会温声细语地跟我说:“老陌,咱们这是在清理世道。”

我信。

因为在我像条狗一样被踩在泥里的时候,只有他伸手拉了我一把。

我也知道他在利用我,拿我当把刀。

那又怎样?

刀的命,就是见血。只要握刀的人不嫌弃刀脏,这就够了。

这天,杨宪给了我一个新的任务。

“去扬州。”他把玩着一把折扇,语气像是在说去踏青,“把看到的人,都杀了。一个不留。”

我没问为什么。

我点了点头,提着刀就走了。

黑林口是个杀人的好地方,树密,风大,血腥味散得快。

那个叫秦白的,骨头挺硬。

那个赶车的老马夫,有点手段。

但在我眼里,他们都已经是死人了。

我正准备把那个老马夫的眼珠子挖出来,让他也尝尝我当年的滋味。

就在这时候,林子里起风了。

一股子让我汗毛倒竖的气息,从树林深处卷了过来。

我松开了手,抬起头。

一个人影走了出来。

他穿着一身我在梦里见过无数次的衣服。

飞鱼服,绣春刀。

真威风啊。

那金线绣的飞鱼,在从树叶缝隙里漏下来的月光下,闪得我那只独眼生疼。

是毛骧。

那张脸褪去了当年的稚气,变得棱角分明,带着股上位者的威严。

那一瞬间,我心里竟然涌上一股子说不清道不明的高兴。

这小子,真出息了。

当年那个在破庙里哭着喊着要当大将军的傻小子,真的走通了那条阳关道。

他站在光里,干干净净。

我站在泥里,满身血污。

挺好。

真的挺好。

“老陌。”他叫了我一声。

声音有点抖,听得出来,他认出我了。

我捡起了地上那把老马夫丢下的生锈钝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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