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结束,此为新篇开篇,我不知道番茄怎么分篇,只能将就了,读者大大们不要觉得突兀)
“你手腕上纹的男人是谁?”
“不用你管。”
“我给你最后一次机会,赶紧去洗掉,不然我们分手。”
“好,分手就分手。”
……
玲子死了。
死在李可和她分手的三天后。
发现她的是催缴房租的房东。
场景并不血腥,玲子安静地躺在出租屋那张狭窄的单人床上,面色安详,仿佛睡着了一样。
她左手腕动脉被割开了,伤口深可见骨。
但真正让人脊背发凉的,是在她纤细苍白的手腕皮肤上,极其精细地纹了一张人脸。
致命的伤口,正好位于那张人脸的嘴巴部位。
发现她时,血早已流干,浸透了身下的床单,凝成一大片暗红色的痂。
而那张刻出来的人脸嘴角,还在极其缓慢地外渗着鲜红的血珠。
警察来了几次,取证,拍照。
出租屋很小,陈设简单,没有强行闯入的痕迹,没有财物丢失,没有搏斗迹象,刀上也只有玲子一个人的指纹。
除此之外,即使对比了数据库里的所有人脸,警察也找不到那张人脸的主人。
最后只能以自杀草草结案。
玲子在孤儿院长大,没有亲人,李可选择了为她操办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