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咨议局(3 / 4)

南陈帝业 擅长装死 5349 字 9个月前

诸县参议有监督县衙财税收支,建议兴造工程、学校,质询县令施政得失之权。

县衙每岁依其收支政略,编定明年预算案,至岁末,则由诸参议集于咨议局审其预算。

若众参议有三分之二以上否决预算案,则预算发回重拟。

咨议局又有监察县官、弹劾县令之权。

遇县官有不法事,则县参议三人以上联署,即可上其事于郡监处,十人以上联署,即可上其事于本道按察使处。

县令有乱政者,众参议可相集为表决,若有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弹劾,则可上其事于本道布政使处,由布政使查其情形,上报朝廷,定其去留。

复令,凡丁男二十五以上,完朝廷粮赋者,皆有选、任县参议之权。

初,分税之后,地方财税多有余,帝以为县令为亲民之官,能用财税行善政则百姓乐,若使财税入私囊则百姓忧。

故帝立此咨议局制度,以使百姓得监督不法之权,以使地方财税之积终可有益于地方。

二月。

帝使汉王、代王分巡直隶诸县,督各县咨议局筹办之事。

三月。

帝遣常骏率炮舰十艘下南洋,使其招抚南洋诸国欲为土司者。

又遣员外散骑常侍周仲安率炮舰三艘并大舟七艘赴东洲,送东洲诸番使者还,并招抚东洲欲为土司者。

六月。

帝令工部更造炮舰百艘,以配水师。

九月。

初,帝立秀才之试,虽定科目,而士人温习无所参考,帝乃集有才学者数百人于建康,令编订书目。

是月,众人急就《文学大观》、《农政大全》、《算学通览》、《天工造物》四书,分别为诗文、农学、算学、机械四科立参考。

帝令刊行此四书于天下,又令经义一科,以《荀子》、《论语》为参考。

十月。

初,扶南国为真腊之宗主,光大以来,真腊渐强,数与扶南相攻战,扶南渐衰,不能抗御真腊。

扶南之王,旧受朝廷安南将军、扶南王之封,常骏至南洋,请改旧封为扶南宣慰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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