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6章 圣人嘉奖皇帝令(3 / 4)

二等:忠勇卫士勋章,授予立有奇功、力挽危局之功臣。

一等:帝国龙纹勋章,授予立有定鼎之功、扭转乾坤、利在千秋之无双国士,由朕亲授。

对于二等功勋以上模范兵将者,由工部长安择地,敕建“功臣阁”,镌刻其事迹,绘其画像,供万民瞻仰,流芳百世。

可特批在其家乡立‘英雄碑\/像’,以彰显其功绩。

三等及以上,赐予其家族“功勋之家”匾额,悬挂于门庭。

其中五等“卫国勋章”,凡参与此次北征突厥战役之将士,无论生死,皆赐此殊荣!

此为身份与功勋之象征,可佩于常服,受人敬仰。

五、擢拔贤能,酬功晋爵。

所有将士之功绩,详加核验,造册呈报。

依军功大小,凯旋而归而授。

六、凯旋盛典,共享殊荣。

待卫国军班师回朝之日,朕将于长安明德门外,亲设凯旋台,犒赏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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