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得想到一事,郑元立刻又否定了这个想法。
宋建炎四年,即公元113年,也就是十七八年后,女真所建金国会打破渭州,改平凉府。
届时性命尚且难全,何谈官位财富,三妻四妾。
十七八年说来漫长,其实只一眨眼,如此一来,终是不能长久!
郑元可不想到了那时候,再去颠沛流离,悔之晚矣!
要不往别处买官?
似乎还是不行,渭州是故里,回来做官还能算个由头。若要指定别处官职,没做道理处,官家如何会首肯。
万一发配地有所差池,闹不好,须吃李逵那厮的板斧,甚为不美……
寻思了一下午,权衡了各种利弊,郑元最终有了决定,特么还得落草。
我命由我不由天!
虽没有名气和手段,但好在有上帝视角,怎不能搏一搏,单车变摩托,终不能辜负穿越了这么一遭!
不!
格局小了!
在这里……
赌一赌,特么百姓变太祖!
对!
上梁山,率先火并了那个王伦,早早抢了山寨之主,先做他个山大王,感受感受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大秤分金银的生活。
再高筑墙,广积粮,徐图大事又有何不可!
“嘿嘿…快哉!”
盘算到这里,郑元不由咧嘴笑了出来。
“嗯…既要这般打算,为了不势单力孤,还得祸祸了鲁智深和史进一起去了才好……”
问题来了,鲁达没杀成人,仍旧还做提辖,逍遥吃着官家皇粮,没道理去梁山做土匪!
自己又和他没啥情分,反有误会,这般,该怎么才能让他心甘情愿去落草?
急忙想不出对策,郑元只感脑瓜子里嗡嗡的。
不再急于一时,他起身往床上去歇息,走至床边,惊觉帘后枕旁,不知何时,端正放有一本蓝皮厚书。
走近细看,封面左上五个大字,十分醒目——地煞天罡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