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俊啊,老夫就取一个敬字吧,就叫“敬一”如何?
章子俊喊一声,哎呀呀,实属愧领了,随即深施一礼。
古人呼名,是有许多忌讳的。《仪礼·士冠礼》云:“冠而字之,敬其名也。自谦称名,他人则称字也。”
彼此地位相当者,尊称别人用字不用名,谦称自己用名不用字。如果他人是平辈,关系好,必称字而不用名,以示亲切。生疏的人之间称名,长辈或者高者对下称名。但用字称呼某人,则表现了特别的关系。
字一般指表字,表字是指在本名以外所起的表示德行或本名的意义的名字。古代男子20岁女子十五岁,不便直呼其名。故另取一与本名涵义相关的别名,称之为字,以表其德。凡人相敬而呼,必称其表德之字。后称字为表字。
《礼记·檀弓》曰:“幼名,冠字。”人一生下来就得由父母起个名,这个名称为“小名”或“乳名”。等长到20岁,可以绾起头发戴上帽子成人了,还得由父母郑重其事地为其举行“冠礼”,再给他起个名,也叫“表字”——表示他“有为人父之道,朋友等人不可复称其名,故冠而加字”。因而,古代平辈之间甚至一般关系的尊长对晚辈都应该以“字”来称呼对方,以示尊重,自称则必须用“名”。
“字”虽然是自己的,但却是为外人称呼自己的时候准备的,自己从来不去使用。例如,刘备、关羽、张飞都可以称诸葛亮为“孔明”,但诸葛亮本人却只能自称为“亮”。
此外,名与字有不同功能:“名以正体,字以表德。”婴儿出生伊始,父母和长辈显然无法断定其将来的德行如何,因此,为孩子取“名”一般都选用意思比较宽泛的字。待孩子长大,至弱冠之年,其个性、禀赋包括缺点已为外界所了解,此时,长辈再为其加冠表“字”就有了表扬、劝诱、敦促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