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分权,可以着实的拉拢和收买更多的人。
是巩固统治的一种。
于“皇帝”这个职位而言,议会是限制它的。
于皇帝本人而言,议会是获取到臣僚们的“民望”“民心”的利器,也是比较下乘的巩固朝廷统治和限制自己统治的东西。
这样的东西,顾飞雪是本能的不喜欢的。
但是她没有权力废止掉议会。
甚至她对于议会的限制手段,也极其有限。
顾飞雪的上位,虽然名义上说,是名正言顺。
可是她自己是知道的。
这个名正言顺,是经不起推敲的。
为了避免有一日议会里的那些老头子带着一个小孩子出现在朝堂上,把她逼下去,她也得要首先下手,扩大自己的权力,压制议会。
可是直截下手,也是不妥当的。
她也没那么大的权力。
所以就旁敲侧击。
贪污腐败的行为,不论查或者不查,都是存在的。
过去存在,现在依旧存在。
区别只在于,大官能够贪污能够伸手的机会多、面积广、数额大。
而小官,除过是关卡一样的要职,否则的话,贪不了多少。
过去,云朝的过去,或者别的什么朝代的过去,都是如此。
因而,即便是贪污受贿这种不能明文规定出来的东西,其实也是有其规则存在的。
什么级别的官能够收什么级别的礼、能够拿哪个等级的钱,都是很分明的。
甚至官僚们遵守这个,要比遵守朝廷里的规度还要严格。
一贯,大官拿大的,小官吃小的,是一个定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