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和九年,岭南道,老君城。
黄巢的叛军在广州都督府外被烧成灰烬后,李君第一时间就过来把兵灾已经被平定的消息通报给了陈老村长,并表示城内之人可以自己选择是去是留。
在那之后,有不少舍不得家里一亩三分地的居民,选择谢过君天尊后,拖家带口返回了自己原来的居所。
但也有很多前来避难的百姓舍不得老君城中低廉的粮油肉菜价格,以及许多从未见过的新奇神物,而选择彻底定居下来。
在这些留下来的人里,除了有很大一部分是本身就没有什么财产的佃户和贫农外,也有不少人地主和乡绅同样准备留在城中。
他们心里的小算盘打得很好,反正他们手里的地也不会自己长脚跑了,于是准备继续收租,把自己的地全交给手下的佃户去种,并把家族全迁到老君城中,享受这里优越的生活环境。
李君当然不会同意让他们这么干。
得到陈老村长的汇报后,他马上就定下了若干条规矩。
所有小人只要自己有想法,那么都能在老君城内定居,但这也是有前提条件的。
首先,所有想要在老君城内定居的百姓必须经过审查,以确保没有鱼肉乡里,祸害百姓之人混入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