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体有金光 覆映吾身(1 / 4)

五仙!

这是大商朝的叫法,分别为狐、黄、白、柳、灰!

狐:狐仙,狐狸。

黄:黄仙,黄鼬。

白:白仙,刺猬。

柳:柳仙,蛇。

灰:灰仙,老鼠。

这五中被称之为保家仙,一般而言不会作恶,不过眼前的狐仙,显然不在此列。

“嘎嘎嘎!”

狐仙的脖子被姜明掐住,发出一阵刺耳的声音。

它虽然保留着狐狸的特征,但却穿着皱巴巴破烂的衣服,显然已经有了部分人的意识!

“看来九个吊死的人,就是你弄出来的!”

姜明开口道。

狐仙被抓,幻境也破碎了。

哪里还有什么金银珠宝,只有一根套在横梁上的绳子。

他若是往前一步,不是一夜暴富,而是会把自己吊死在这里!

虽然姜明不认为自己会给自己套上,但是这诡异的地方,还是没必要去犯贱。

这只是一种粗浅的幻术,还逃不过姜明的法眼。

传说之中,自杀之人,不可入轮回。

吊死之人,会成为孤魂野鬼,在吊死的地方游荡。

以这种手段,蛊惑他人,让他人成为替身,而自己去轮回。

也不知道这传说,是邪祟作祟搞出来的,还是以讹传讹。

“咔嚓!”

姜明手臂一震,狐仙的脑袋便是被拧断!

击杀狐仙,获得气运点2点

看来这狐仙也就和修士差不多,绝对不可能是这里真正的邪祟。

甚至于那尸虫,怕是都比这狐仙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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