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协议一签,大明帝国海军就可以正大光明的进入红海,且有了不错的停靠港。奥斯曼帝国再说什么都晚了,白纸黑字写着租期呢。
反悔?那就太好了,帝国海军正愁找不到借口把奥斯曼人的海上势力从阿拉伯海、红海、波斯湾彻底清除掉呢,这下不就来机会了。
不管皮雅利和奥斯曼是什么关系,他有苏伊士和图尔港的实际控制权,并且签了约收了钱,这块地在租期之内就必须允许大明帝国按照约定使用,谁不同意就试试拳头够不够硬。
返还租金再赔偿损失?倒不是不可以,但金额有点大,粗略算起来差不多是租金上百倍。为啥这么多?当然有道理了。
首先是租金,白纸黑字写着呢,谁也做不了假,该多少就是多少,咱都是文明人,不干敲诈勒索的烂事。
其次是投入,从决定签约那一刻起,帝国海军,连同相关产业就都为在苏伊士港建设基地做着准备。比如加紧购买建筑材料、雇佣工人;再比如增建或者扩建相关的工厂、矿山。花费的人力物力财力,可比租金多多了。
最后是罚金,违约是要有高额违约金的,这一点肯定会写在租约上。为啥这么高,废话,不高能起到惩罚的效果吗?
如果不罚的违约者肉疼,以后大明帝国在亚洲乃至全世界还怎么混啊。说签约就签约,说违约就违约,折腾傻小子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