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先得青眼虎,又遇锦豹子(1 / 4)

几日下来,林冲也暗暗好笑,这沂水县倒是个怪处,生了个杀人魔王李逵,偏偏他哥哥李达又清清白白,那旱地忽律朱贵,坏事做尽,可他哥哥朱富,倒像是个米勒下凡……

既是好人,林冲也去了杀心。

到底杀了他弟弟,带回山寨也不好,随他去吧。

住了几日,便结了房钱,多赏了朱富一根金条,且算是他兄弟朱贵的抚恤金,朱富几番推辞,林冲骂了一句,撂下金子,就走了。

他此行还有一人要见,正是沂水县都头“青眼虎”李云。

这人面阔眉浓须鬓赤,双睛碧绿似番人,显然是个混血儿,虽收了朱富这个不成器的徒儿,实际手上功夫却着实不弱,能跟李逵拼几个回合,而且不分胜负,只是排名委屈了。

当时大聚义,李云排名第九十七位。

其实李云是一县都头,出身不在武松之下,自上了梁山泊,却只负责监造梁山泊一应房舍厅堂,不仅屈才,而且专业不对口。

究其原因,却跟薛永一样,是受了“不善交际”的拖累,那薛永是情商不在线,李云却不是,他主要是——

不吃酒!

梁山好汉,无不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快意恩仇,李云却是个异类,滴酒不沾,大家都喝酒,唯你不喝,怎么合群?

这么特立独行的好汉,怎能不见?

林冲在县衙前等了半日,一眼就认出了这个混血儿,也不上去搭讪,就随他走了一路,他跟得这么近,李云自然察觉,只不做声,默默引着林冲到了一处幽僻小巷,忽的拔出拔出朴刀,转身喝道:

“壮士跟我一路,意欲何为?”

林冲笑道:

“李都头常在县衙行走,想必看过我画像,竟不认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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