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一会儿,李斯就再次回来了。
他的身上带着淡淡的水汽,头发还有些半干半湿,只看他的皮肤跟身体状态,说他一下子年轻了十岁,那也是有人信的,甚至信的人不会少。
赵义也有点意外,他给了李斯三颗丹药,原以为要达到这种效果,起码也要服了三颗之后才成。
没想到,李斯服用了一颗,就有了这样的效果。
仔细想想,或许是因为李斯之前曾被赵义治疗过,李斯的身体,本就与其他普通人不太一样?
这么一想,倒也是能够解释得通的?
反正,这三颗丹药赐给了李斯,只要不出什么意外,李斯还能再给他们老赢家当牛做马几十年。
等以后再赏赐对方一点更好的丹药,李斯还能继续续命,继续给老赢家当牛做马。
这对于一个君主来说,岂不是很划算的事?
好用的人的确不是只有这么一个,但像李斯这样好用的人,也的确不是那么多见的。
不然的话,以嬴政的脾气跟手段,不可能放任李斯在朝堂上成为举足轻重的人物,因为李斯的确是为此做了许多努力,而这种努力,也让皇位上的人看到了,认同了,才会给予一点优待。
赵义理解嬴政,他也喜欢这种永远都卷在第一位的有用的下属。
“下月二十八,你若是愿意去天宗,孤到时让大司命她们带你一同去。”赵义对李婉最近做的工作也挺满意,对方在管理财政方面也是挺有天赋的,而对有用的人,赵义从来都是不吝啬给出好处。
李婉听了这话,眼睛一亮,忙说道:“妾身自是愿意!”
父女二人是略带着忐忑地去见了太子,离开时,都很是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