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说是不知天高地厚,
因为,“唯一一个”这种词,只有在极度自信的情况下才会使用。
霍金斯继续道:“lu将侦探分为四类,分别是古典派、硬汉派、法医派,还有最有趣的一类——间谍。”
道尔多少有些自得,
因为这四类,福尔摩斯都有涉猎,
他有细致入微的观察力和高超的逻辑推理能力,此即古典派;
他精通剑术和格斗,此为硬汉作风;
他擅长尸检和毒理研究,这是法医的能力;
而他在《海军协定》这类案件中的表现,有间谍的既视感。
道尔笑了,
“lu,果然还是懂的。他夸赞福尔摩斯是‘侦探’这一职业的缔造者,并不为过。”
说他胖他还喘上了。
霍金斯笑呵呵地白了丈夫一眼,
看到丈夫恢复往日的自信,作为妻子还是很开心的。
道尔又问:“第二部分如何?”
霍金斯说道:“或许是因为lu擅长推理,他对你最近那部《沃伯顿上校发疯案》中核心诡计的评价比较专业,我读着有些吃力。”
道尔说:“没关系,我自己读吧。”
他坐下了,干嚼着面包看报,
霍金斯将汤碗推过来,
“你别噎着。”
道尔看了眼碗,随后用汤匙舀汤往嘴边送,结果几次都没送进去。
没办法,他的注意力全在报纸上。
霍金斯无奈,
“你说你,怎么跟个老人似的,汤都喝不了。”
她拿起勺子喂丈夫。
大概过了一刻钟,
“呼~”
道尔长长地呼出一口浊气,说道:“不愧是lu啊!”
霍金斯问:“怎么了?”
道尔说:“他很欣赏我在里使用的诡计。但他认为过于简单了,因为只要看到上校右手戴表,就很容易意识到凶手可能利用他左撇子的特点来作案。”
霍金斯撇撇嘴,
“我刚才读,还以为他在夸你呢~没想到是说风凉话。”
道尔摇头,
“这可不是风凉话。他在文章中举了例,说可以在左撇子上动的脑筋很多。比如,尸体的伤口,凶手惯用左手和惯用右手造成的伤口不一样。”
霍金斯一怔,随后心中佩服,
确实,比起文章中突兀地加一句“上校看了眼戴在右手的手表”,伤口微妙的不同确实更不易被读者发现。
更何况,福尔摩斯系列中,尸检实验经常出现,
那也是福尔摩斯的拿手好戏。
道尔继续道:“lu还给出了很多建议。就比如,他认为我在创作福尔摩斯系列的时候,融入了很多现实的犯罪事件,同时,对于英国的社会和生活描写也非常细致准确,这一点应该继续发扬。而且……”
他指了指报纸,
上面写着一段的构造思路,
先构造一个大宅子,每个房间都住着一位客人,
他们各有特色,
左撇子、色盲、侏儒症、瘸子、结巴……
之后,大宅的主人离奇死亡,
侦探可以根据凶案现场排除几人,根据不在场证明排除几人,再结合一下找到真凶。
道尔苦笑,
“还真是学无止境啊。”
霍金斯不解,
“怎么忽然有此感慨啊?”
道尔说:“我的下一部核心诡计便是利用色盲。没想到,在这儿被lu给漏了。”
“噗!”
霍金斯笑喷了,
虽然知道自己不该笑,但就是忍不住。
她问:“既然核心诡计都漏了,那伱要不要改?”
道尔摆摆手,
“改什么?当然不改!既然要写推理,就要让读者和侦探处于公平的地位展开竞赛。越是这样,我越觉得有挑战!不过,其它技巧还是要运用的。我准备融入叙述性诡计。”
说完,他就回屋了,闷头研究新该怎么写。
又过了两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