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我有个女儿,算了,她不配(3 / 4)

一百两……金子???

成本三百文,他打算卖十两银子来着,结果对方给一百两,还他么是价值高于银子十倍的金子?

那一刻,陈夜沉默了。

那怕是一个穿越者,但贫穷,还是限制了他的想象力啊……

他一脸占便宜的模样,宛若看傻子一般看了眼二爷。

心想:居然买的这么贵……

二爷也一脸占便宜的模样,看傻子一样看着陈夜。

心想:居然卖这么便宜……

也不怪二爷这么想,毕竟这啥年代啊?这种奇特的暗器,才一百两金子而已。

在他看来,有这东西在身上,以后还怕什么刺杀?起码几十个人不能近身吧?

对于一个皇帝来说,这样的一份掌握在自己手上的武器,能带给自己的安全,远远不是那些所谓忠诚的护卫能给的!

更不是区区一百两金子能给的。

很快,老程回来了,居然扛了一个一个小箱子,里面是一百两金子。

在现代等于十斤,陈夜接过来时,都有些吃力。

可惜这时候银票还没出来,而兑换成铜钱,那估计几个大箱子都装不下。

看着小箱子里的金子,陈夜那个激动呀。

这军火店真是三个月不开张,开张吃三年都吃不完啊。

正在他开心之时,二爷也把枪收起来。

陈夜见状提醒:

“对了,这枪里还有十一枚子弹了。里面可以装二十枚,刚刚我杀八个人,你自己又试了一枚。”

二爷问:“那用完之后……”

陈夜:“用完之后你还没有坐牢的话,可以找我买子弹,子弹……一百文一颗!”

二爷松了口气:“不贵!”

此刻陈夜看二爷,那就是看狗大户呀,太有钱了吧也,一百文是大唐中下层百姓几天的工钱,买一颗子弹居然说不贵?

陈夜都感觉自己是奸商,结果人家被宰了,还说不贵!

这找谁说理去?

陈夜又提醒:“东西卖给你是护身的,不可以随便杀人啊,不然你犯法了,与我无关!”

二爷笑了,他犯法?没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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