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四章 案子(3 / 4)

另一份犯人名单上,写着两个人的名字,一男一女,被判处死刑的原因,让他不由的皱起了眉头。

这名犯人根据资料,是一名十六岁的女『性』,被判处死刑的原因是通『奸』。

原本这没什么,但是关于审判记录,记载却是让人疑窦丛生。

杨浩拿着笔迟迟没能写下一个斩字。

将这个犯人的资料抽出来,放在一旁。

最后一名犯人是一名苗人逃犯,从战俘营逃走后被人举报后,被当地官府缉拿归案,这中罪名是妥妥的死刑,杨浩毫不犹如的批了一个斩字。

最后,杨浩又拿起那个通『奸』案资料。

这份犯人资料上写着,人犯,荆州通榆县三川镇人氏,十六岁,务农为生,年初嫁与同镇猎户缟,十四年五月,被其夫发现与其邻冉有『奸』,数天后,二人合谋将缟杀死于家中,后被抓获。

案子记录很是简单,根本不像另外两个案子,有着详细的抓捕过程。

而且若是按着这记载所说,这女子与人通『奸』,若是被其夫发现,必然会在当地引起不小的风波,怎么可能数天后两个才将其杀死。

按着大齐律法,通『奸』罪无论男女可是重罪,宣扬开来那通『奸』的两人绝无生还的可能『性』。

若是他们为了保命,完全可以在被人发现的时候,直接杀人灭口,好逃之夭夭。

杨浩觉得这记录分不符合逻辑,因此他决定将这件案子压下。

数天后,杨浩将刑部尚书叫来,将那件案子的卷宗扔给他。

“说说你的看法。”

刑部尚书,见杨浩脸『色』不对,心顿时咯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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