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文斌想了下,道:“可能性最大的,是入室行窃,从别人家里盗走了什么重要东西,最可能会引来杀身之祸。
但这家伙,并不是专门搞这个的,多数时间都在街上找人下手,但一般人出门不会带多少钱,这般偷盗远比不上入室收获。
所以,他应该对入室行窃并不精通,那些看管严密的地方,他应该偷不了,不过如果涉及的是潜伏的间谍,趁人外出之类,摸进去偷走什么重要东西,可能性倒是还挺高的。
另外就是偷行李了,兜里、钱包里,正常重要东西,不会放在这些地方,随身携带的重要东西,不是在行李内,便是在更隐蔽、保险的地方。
以他的情况,大概率只能把行李偷走,不过相对于行李,我还是倾向于他入室偷了什么东西,对长期混迹街上的扒手来说,想偷行李可不轻松,那一般是团伙搞的。”
林默听完,微微摇了摇头,开口回道:“我反而更倾向行李,入室盗窃的概率并不大。
一个,若是入室行窃,被偷走重要东西的人,尤其对方还可能是一个隐藏身份的间谍,其绝不会张扬出去。
这样一来,便解释不通匡大成是如何涉案的,因为,以其性格,若是撞破了,肯定会追查这些,资料上不至于无显示。
另外,扒手近期活跃的地方在城南,匡大成也是工作在城南并在城南受害,也就是说,若有入室行窃也应该发生在城南。
但扒手却是从城北流窜过来,对于一个隐藏身份的间谍而言,想在短时间内找到行窃之人,也并不容易。
这里我解释一下,码头那一次事情,应该是扒手与匡大成第一次打交道,甚至是首次因行窃而出现在警察视野中。
因为以警察与扒窃团伙间的关系,警察知道了,等同于扒窃团伙也知道了,扒窃团伙不会那个时候才找上来,甚至可能警察就会把人扭送交给扒窃团伙处理。
首次打照面,大概率是扒手之后在那边又做了什么,并被匡大成知晓,然后人死了,其意识到其中什么不对劲,于是偷摸去查,然后他又出了事。
而扒手被抓现行,是匡大成出事前第十三日,第九日早上发现的尸体,可能第十日夜里便死了,就算扒手当时便犯下案,也仅隔着三天左右。
流窜过来的人,犯案仅三日,靠官方力量大力排查,都不见得能查到人,何况是还要隐藏情况并私下秘密调查的间谍,就算能动用使唤一些力量,这也够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