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轰动大兴(3 / 4)

三天的时光,在沙沙的硬笔与宣纸的摩擦声之中悄然而逝,

在这三天,姚思廉彻底被杜如晦所折服,平时在自己面前十分为难的事情,到了杜如晦的手里,轻轻松松的解决,甚至比自己做得更好。

姚思廉不禁好奇,代王殿下是从那里得知杜如晦是个人才,竟然毫不犹豫的就用他,眼光如此之准,实在是匪夷所思。

相反,在这三天之中。杜如晦则彻底的被杨侑的超级速度所拜服了,原来以为自己的毛笔字已经够快,足够用了,但是在杨侑面前,他的速度只能算是蜗牛速度。

看来以后要跟随代王殿下,自己的毛笔字可以扔了,哪怕它再优美,再习惯也没有什么用。

因为它太慢了,根本跟不上代王殿下的速度。有这种想法的人不止杜如晦一个人,只要是见过杨侑写字的人,都会不由自主的升起这种无力的感觉。

一股学习硬笔字的热潮,从书法爱好者和中二少年之间悄然向官场转移,最早的起源就从赈灾司开始。

后世有人统计,代王殿下最后之所以能够在短时间内统一天下,硬笔的流行可谓是功不可没,因为硬笔的使用,大大的提高了官员行政的效率,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完成更多的事情。

……

冯翊郡。

大荔县虎丘岭下,一个无名山谷之中。

战火刚刚停息,整个战场一片狼藉。

终于胜了,所有的官兵都欢呼起来,庞玉松了一口气,终于胜了首仗,没有辜负代王殿下重托。

虎丘岭是孙华盗贼的老巢,地势险恶,易守难攻。

之前几次冯翊郡官兵的进攻都是败在地势上,庞玉来到了之后,并没有急于进攻,反而采取了围困的策略。

对此冯翊郡的官员颇有微词,因为大兴官军的粮草要冯翊郡全额承担,大兴官员每多呆一曰,所耗费的粮草,那可是所费不菲。

孙华盗贼兵力仅仅过万,而大兴精兵和冯翊郡原先的兵力加起来有两万多,可以说在兵力上官兵上占优势。

但是庞玉到来之后,甚至连一次试探姓的进攻都没有,直接的在虎丘岭下安营扎寨,大有打持久战的准备。

这让一直幻想着大兴精兵的到来之后,可以短时间内碾压粉碎孙华盗贼的冯翊郡官员十分不满,甚至认为庞玉是在故意拖延时间。

庞玉和冯翊郡官员的矛盾一度很尖锐,直到杨侑通过赈灾司筹集了大量的钱财,直接送来了二十万贯的军饷之后,冯翊郡的官员这才闭上嘴。

和军饷同时送来的还有杨侑的命令,只有一个意思,那就是胜利,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