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去疾说:“非也,阳庆乃你所领而来,就算非你所愿,你也算同党。”
李斯轻笑,很无耻地指着阳庆说,瞪眼问,“阳庆,我是否你的同党?”
阳庆那里敢说话,低着头不语,却不得不摇头。冒犯皇权,死是肯定的,但也死得痛快,但如此得罪李斯,必生不如死。
作为李府客卿,他太了解李斯了。
阳庆自知自己死定了,便选择死得痛快。
“嘿嘿!看到了没有,他自己都承认了我非同党,我不过也是受害者而已,错就错在我不该为其引荐。”李斯极力反驳,将自己放在受害人上。
引荐不算大罪,反而给人感觉是大义,和同党罪完全不同。
“你”冯去疾无话可说,冷眼盯着李斯,气得心里呱呱叫,他知道李斯无耻,却不知无耻到如此地步。
但就在这时,李肇走了过来,说:“引荐?不是吧!我刚才怎么听你家家奴说所谓扁鹊传人乃李府客卿,客卿,从某种意义上说便是李府人。”
“李相,你说是不是?”
此话很有针对性,立时让李斯脸色大变,他忘记了还有家奴这个弱点。
如果将阳庆定义为自家人,那罪便大了。
不过下一刻便平静了下来,指了指身边的家奴,“胡说,我家家奴根本不在此,他不过是阳庆的同伙罢了。”
“你”李肇恶寒,此獠真是无耻呀!无耻至极!刚才人家还‘老爷老爷’地叫,此刻便将人家卖了,成了阳庆的同伙,真不要脸。
家奴一听,惊了,失言:“老爷,我不是,我”家奴的话未说完,便被李斯狠狠一瞪,“你就是阳庆同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