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7章 命不该绝(1 / 4)

在明朝初年,太祖朱元璋就对疍户的管理很重视,曾在全国设置二百五十二个河泊所进行管理。

万历初年,两广总督刘尧诲上《条议海禁事宜疏》,提出对疍民船艇用千字文进行编号。

凡乌艚、横江、白艚等大船小艇,都必须用墨笔大书字号于船侧,又置立号簿留存于衙门,便于随时查验。

同时,明廷还实行“通行证”制度,凡船舶往来,有刻号而无印票,或有印票而不对船号,又说不出编籍记刻号的,即视为盗匪盗。

一旦查出,“船货没官,仍尽法究。”

直到崇祯煤山上吊之前,明廷对疍户的管理还是很严格的,几乎所有的良船都刻有千字文编号。

囚禁冼彪等人的三水县盈字十六号,就是这样的一艘疍船。如果不是刻有船号,这样的普通小艇停靠在广西洲的船堆里,旁人根本找不到。

一个多月前,冼彪带着同伴来到广西洲找疍家四大姓谈判,本以为就算谈不拢,疍家人也不会把他这个“使者”怎么样。

谁知徐族长听完所谓劫船投明的建议,立即将他们扣了下来严加审问。

冼彪等人本来就不是正经使者,只好老老实实招供。之后就一直被扣在船上,错过立功投军的机会。

这日黄昏,平时给他们送饭的小姑娘没有出现,取而代之的是几个陌生的疍家壮汉。

疍家壮汉一言不发就解缆开船,向西江下游驶出。远离广西洲后,他们掏出冼彪等人口中的破布,逐一给他们喂食。

看到眼前美味的烧鸡,冼彪心里暗暗发苦,知道这是杀人灭口之前的“断头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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