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8章 府兵制度(3 / 4)

血之孙吴 布鲁斯老爷 2445 字 2024-02-13

二是军府的垦田籍账,不与民同。

这和镇兵最初的移防作镇的方式,比较相近。

府兵制度起源甚早,最初的性质,和“坊”“镇”相近。

因为北魏六镇起义的结果,所以渐渐演成籍民为兵的府兵制。

府兵根本要义是地着,仍和镇的制度相同,不过兵的来源不同而已。

府兵具有中央禁卫军的性质,番上宿卫的府兵“十五日上,则门栏陛戟,警昼巡夜;十五日下,则教旗习战。无他赋役”。

随着中央集权制的加强,北周武帝建德二、三年间(573~574)改府兵军士为“侍官”,意思是侍卫皇帝,表明府兵是皇帝的亲军,不隶属国。

同时,朝廷又广募汉民入伍,免其服役。

一人充当府兵,全家即编入军籍,不属州县。

军人及其家属居城者置军坊,居乡者为乡团,置坊主、团主以领之。

这种军民异籍的制度直到隋代才改变。

隋文帝杨坚开皇十年(590)下诏:“凡是军人可悉属州县,垦田籍帐,一与民同,军府统领,宜依旧式。”

这是个划时代的改变,标志着兵农合一的完成,但府兵本身归军府统领的组织系统不变。

军府所在有地团,兵士不能随便迁徙出界。

平时务农,农闲练武,有事出征,其主要任务是番上宿卫和征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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