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抱养来的,因为他们家没有男丁了,唯一的男丁,也就是方从云名义上的父亲,已经被淹死了,他们家就剩下两个老人和一个寡妇,所以才抱养方从云,希望能延续香火。
刚把方从云带回家的那年,那个寡妇就跑了,也就是说方从云不到三个月,就没了父母,哪怕不是亲生的。
他的爷爷奶奶把他带到五岁,我们两家隔着不远,我经常和他一起玩,每次一起玩不到两刻钟,他就会跑回家。
我很好奇,就跟着他去他家。
到了他家,我看到一个才五岁的小孩子自己喂猪,做饭,从井里打水,那做饭的灶比他人还高,做好饭之后还得把饭送去在两三里之外的田里干活的两个老人,而每次送饭天都黑了。
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他比我们所有的同龄人都成熟的多。
后来到了读书识字的年龄,他就背着个破布袋,就那种破衣服布料缝成的书包。
他的鞋子还是在路边捡来的,身上的衣服从来没有一件是完好无损的。
都是村里人送的,或者他爷爷把大人的衣服剪成小孩子的大小,勉强穿着。
他学习很刻苦,很勤奋,是大家无法想象的那种。
有一次我去找他玩,他就趴在他家门口的那个树墩子上面写作业,大夏天的,蚊子特别多。
我问他为什么不在屋子里写,他说屋子太黑,不舍得点火,那会儿他才六岁。
跟他同窗的那几年,他任何一次考试,他都没有掉出前三。
但就是这么努力的一个小孩子都会被人欺负,很多人说他是孤儿,没人要的野种。
得益于陛下的政策,我和他都去了县城上了小学学堂。
记得三年级的时候,县城里有一个算学比赛,老师提前一个月让他准备一套好一点的衣服代表学校去参加。
那一个月他一放学就去帮人拔草,给餐馆洗碗。
最后一天,他叫我和他一起去集市买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