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明琉朝贡宣言》(2 / 4)

五、允许大明延平王府的军舰商船在得到琉球王国允许之后,停泊在各个港口,进行补给休整,须遵照琉球王国的税收及管理法令行事,同样的,大明也为琉球提供方便,琉球商船到达延平王府的领土,也可以进港补给和休整。

六、大明延平王府保证琉球的独立。

七、琉球不再向大清朝贡。

这条约一签,就代表着琉球群岛这把堪称“西太平洋锁匙”落入郑克臧手中。

细看的话,就会发现琉球国和附属国几乎没有两样,但琉球人愿意呀,他们对大明有认同感,要是现在郑克臧统一了华夏,这帮琉球人得哭着喊着求变成大明的一部分。

至于大清,抱歉,早就被琉球人扔到一边去。

这都是明面上的条约,私下里,郑克臧也给了琉球不少好处。

比如,对琉球王国进行军事援助,琉球王国可以派出将领、世家子弟前往东宁府的东宁军校进修。

这对于双方来说是双赢的,但是郑克臧嬴两次,一是琉球国有了可靠的军队,能帮助近卫军一同防御倭人,二是可以光明正大培养亲明派

还有就是农业上的帮助,给琉球国引进番薯、土豆、甘蔗,兼备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加上琉球的气候,未来这里产量应该不错。

他对三司官蔡同言道:“以后,琉球人种的甘蔗我们包了,有多少收多少,按市场价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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