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总督先生,我们皇上说了,只要荷兰人愿意精诚合作,你们的条件,大清都会酌情考虑的。”李仙根见“荷兰总督”有点动心,马上给出承诺。
郑克臧这个假通译没有搭话,而是与胡里奥装作窃窃私语的样子。
李仙根也不着急,继续享用这地道的“荷兰”美食,大部分菜,李仙根都有点吃不惯。
唯有一道“荷兰”煎饼,味道很合他口味,尝起来和葱油饼有些相似。
但口味多样化,李仙根细细咀嚼起来,发现有咸有甜,心想这荷兰美食也有一些可取之处,就是硬菜比较少。
李仙根在享用美食时,郑克臧突然开口:“李大人,我们荷兰同意与大清合作,但是得这样来”
几人很快就从餐厅转移到会议室,你来我往,一份新鲜出炉的平等协议就出来了!
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通过友好洽商,特订立本条约:
一、大清雇佣“荷兰东印度公司”第一舰队,约3艘西式战舰。
二、“荷兰东印度公司”第一舰队有义务为大清守卫福建至广东的海疆。
三、大清每年支付一百万两白银作为“荷兰东印度”第一舰队军费。(闽饷
四、“荷兰东印度公司”第一舰队必须在两年内增加十艘三级风帆战舰,二十艘三级风帆战舰,届时大清也将提高军费支持。
五、大清无条件租借广东香江九龙半岛,作为“荷兰东印度公司”第一舰队的驻地。
六、一旦大清与明郑开战,“荷兰东印度公司”与荷兰王国无条件加入战争。
七、大清同意“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广东、广西、福建一带招募劳工,但每次招募都需在大清备桉,且需要大清百姓同意,否则大清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