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二章 【太祖征途】(2 / 4)

2月改曲靖守御千户所为曲靖军民指挥使司,安置于楚雄卫,3月置(大理卫)又改曲靖军民指挥使司为卫。

10月建昌卫和会川守御千户所改隶四川都司,另外还设有;沾益守御千户所、盘江守御千户所,直隶于四川行都司,其中沾益守御千户所改为沾益卫。

在云南承宣布政使司下除了正式府州还设有南甸宣慰司、干崖宣慰司、麓川平缅宣慰司,以及木邦宣慰司、孟养宣慰司、缅甸宣慰司、八百大甸宣慰司、车里宣慰司、老挝宣尉司。

随后朝廷改原来设立的〈拱卫司〉后改称「亲军都尉府」统辖(仪鸾司)掌管皇帝陛下的仪仗和侍卫,但明太祖为了加强维护皇权便裁撤了亲军都尉府与仪鸾司,改置〈锦衣卫〉隶属于「南北镇抚司」。

这点作为皇帝侍卫宫廷的军事机构,锦衣卫主要职能为〈掌直驾侍卫、巡查缉捕〉从事侦察、逮捕、审问等活动,也有参与收集军情、策反敌将的工作。

其中〈南镇抚司〉负责本卫的法纪、军纪,「北镇抚司」负责传理皇帝钦定的案件,拥有自己的监狱(诏狱)可以自行逮捕、刑讯、处决,不必经过司法机构。

北镇抚司外部任务较多,经常出差全国,故此北镇抚司外出特务皆为〈钦差〉明代最有名的锦衣卫即为(北镇抚司十三太保)。

南北镇抚司下设有五个卫所,其统领官称为千户、百户、总旗、小旗,普通军士称为校尉、力士。校尉和力士在执行缉盗拿奸任务时,被称为「缇骑」其首领称为(锦衣卫指挥使)皇帝的亲信武将担任,直接听从天子陛下调令可以逮捕任何人,包括皇亲国戚,并进行不公开的审讯和处死。

明洪武十六年公元1383年琉球南山国王:承察度,遣使向大明帝国朝贡得到了明太祖的认可,直到明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明太祖使者到达琉球南山国亲自赐封承察度为“大明南山郡王”获镀金银印一枚,成为大明帝国附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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