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大将军托我向你......(2 / 4)

诏书通常是皇帝直接下达旨意所用,多为重大的事项,对事对人皆可。

而制书一般是回复性质的旨意,都是先有提议,后有答复,而且制书只发给百官,不宣诸于百姓,说白了就是只发给特定一个或者一类官员。

策书基本上都是用来封太子、诸侯王及三公级别的大臣用的,是一种仪式性较强的旨意,一般都和诏书或者制书一起使用。由制或者诏书宣布任命,策书负责策封礼仪。

最后一类的戒书,又叫做戒敕,只是皇帝直接用来诫勉任命两千石及以下官员的,这种官员级别够不上用诏书,所以才用戒书来传达旨意。

而旨意一般又分三品,一件诏书它与皇帝本人的关系越直接、密切,它的“品”也就越高。

第一品通常都是皇帝直接下的命令,通常都是“告曰”,或者“诏曰”,诏书、策书基本都是第一品。

而经皇帝批覆而下的诏书为第二品,此类诏书由两部分组成:前为臣子的奏书,后为皇帝的批覆。批覆通常作“制曰:可”,表示准许;或作“下……某官”,表示批转某官,制书都是属于第二品。

奏闻皇帝而下的诏书为第三品,此类诏书规格最低,用于一般性行政事务,无须皇帝亲自颁旨或裁定,属于例行的批量回复公文,一般都是“已奏,如书”开头。

知道了是二品制书之后,刘毅默默回忆了一下流程,拒接了黑袍宦官教授接旨礼仪的建议,随后率众面朝西北,肃穆而立。

那黑袍宦官见刘毅知晓程序,就带着随侍肃站刘毅的东面,徐徐打开帛卷,开始凝声聚气大声宣读:

“制诏!”

随着这“制诏”一词,刘毅率众一拜到底。

黑袍宦官声音平缓绵长,丝毫不见阴柔。

“刘毅任北海国国相!”

“中平二年十月十九日壬午。”

“北海国相臣贺稽首再拜言,去岁蛾贼暴起……射灭营火,贼夜不能视,均大哗,皆恐……蛾贼于惊怖中自相屠戮者甚众……刘毅遂披星戴月,日夜兼程,转战千里…….连破营陵、壮武、下墨。自此,北海十一城皆复,臣辞北海相,荐刘毅为继,臣贺诚惶诚恐,顿首顿首,死罪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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