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一点点黑了。
但是曹晖的额头上,汗水则是愈发的多了起来。
他已经看到了第三卷的第三篇《瑰玮》,上面的描述,令他大为震惊,乃至于跟后世结合起来都丝毫不差。
比如……
饰知巧以相诈利者为知士————成功学大师、我没有碰过钱、赚他一个亿的小目标。
再比如……
郡国多奸铸钱,钱多轻————某某特币,某某币圈大佬。
还比如……
世以俗侈相耀,人慕其所不如,悚迫于俗愿,其所未至,以相竞高。
“这这这……”
看到最后一条时,曹晖已经是冷汗直流,觉得自己往常竟然跟个傻子一样。
他也年轻过,也曾经追求过某些东西,比如说是传说当中特别好用的手机,比如说是某些奢侈品,甚至是为了买一些东西而贷款。
然而,他知道这是消费xx,却根本不知道,这里到底藏着什么东西。
眼下才算明白了过来。
“怪不得叔父让我看此书,他估计是想用此书来教育我吧?”想到自己之前疯狂地做生意,他就觉得自己真的错了。
倒不是说做生意有错,实在是因为,本身而言的话,在科技没有到达一定程度的情况下,经商其实就是对下面吸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