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二人回了一礼,自我介绍道:
“林世侄客气了,在下刘秉德,草字明慎,想请两位世侄用顿便饭。”
“相逢不如偶遇”,刘秉德之前一直想着偶遇林长江,如今恰巧遇上他儿子,也算是有缘了不是?
请他们吃顿饭,下回他们再回请自己,一来二去的,这不就熟悉了么?自己也就有借口,上林家拜访了。
届时遇上偶像林长江,也是水到渠成的事了,而且毫不做作,比起那些贸然上门拜访的,自然多了。
刘秉德觉得,自己这个主意甚好,也不在意自己身为长辈,折身与林榆兄弟结交之事。
刘秉德?
或许在大半年前,林榆兄弟还不知道这人是谁,可遇见沫沫后,林榆兄弟几个便了解了一番刘家。
这不就是刘阁老的三子,听说曾中了进士,还做了几年翰林,便辞官的刘明慎么?
倒没料到,他居然与贾敬熟识。
林榆兄弟连忙见礼,笑道:“原来是刘世叔,我们兄弟眼拙,没认出来,还望世叔见谅。”
“这算什么?你们之前又没见过我,正好碰见,我请二位世侄用顿便饭,咱们走罢。”
刘秉德说完,接过小道士递过的马鞭,径直上了马,打马走在前面。
林榆兄弟面面相觑,这刘明慎不过初见,何必执着于请咱们吃饭?又不熟悉。
却还是上了马,跟上刘秉德。钱通等小厮跟着后面。
刘秉德并未往城中去,而是带着林榆兄弟,来了城外的一家酒肆。
三人将马交给身后的小厮,走进酒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