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不信来了。这一次,他学乖了,不再去用那柄临时赶造又不顺手的软剑,而是握过了一杆长枪。
王小十长刀在手,自是不惧,而且还将刘伯温护在了身后。
两人杀了起来。不止是他们,整个军营,乃至是整个安丰城,都被战火所充斥。
城中火光大起。不知道从何时,“杀人”与“放火”总会联系到一起。两者之间,却并无必然的关系。纵然世间的学者想要论证,却也无从寻到两者之间的必然关系。而这其中的学问,却也不是饱学之士坐而论道所能够参悟出来的,非亲身经历而不可得。
火焰的加持下,会让人的精神更为亢奋。火光可以映照的鲜血更加真实,同样的,也可让人陷入更深的恐慌之中。这就是其用意。
而另外一层的用意,也是在借此向城外的张士诚部发出信号。
火势一但燃起,便不是轻易间能够将之压下的。唯有冲杀,不断的冲杀出一条出路。一条血路。
“刘先生、刘先生!”王小十拼命的喊着。他不知冲杀了多久。他正身处一片火光之中,四下里都是火海,他好像被火焰包围了。当他回过头去瞧刘伯温的时候,也已经不知其身在了何处。
王小十不知道自己是冲杀了多久,只觉得天好似都已经亮了,而后又跟着黑下。他像是拼杀一天一夜的样子。身上的疲累自然不用多说,他的心都因此而麻木了。
原来,这才是战争的样子!战阵冲杀,或许就是如此。他第一次体会到,常遇春在沙场上的豪情。那绝对不同于江湖厮杀,而是另外的一种状态,可以让人忘却了时间,忘却了一切。
所谓“杀红了眼”,便是此种状态。
终于,火势渐渐小了,王小十冲破了火焰的壁垒,冲出了另一方的天地。若是刚才是火焰的世界,而此时他所身处的,便是杀戮的世界。周围都是人,死人、或者是活人。
死人自不必说,而活人都是与王小十一样的人,杀红了眼的人。他们只有不停的杀戮,才不会令自己倒下。多么简单的理由!他们不过是想活下去而已!
“哈哈……”笑声状若癫狂,而他却又是唯一清醒的人,比王小十还要清醒。“我立功了,天大的功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