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南战役在正德十二年四月结束之后,阳明开始回顾总结漳南战役过程当中所体现出来的各方面的问题。
为一个更大的战役,也就是横水、桶冈战役,做各方面的准备。横水、桶冈战役从时间上面来说是开始于正德十二年的十月到十二月基本结束,前后也是三个月的时间。
这一战役的基本目的是要肃清江西省南安府上犹县,大余县,南康县境内与横水桶冈为根本据点,以谢志山、蓝天凤为主要首领的各大山寨,因此战争的基本地点也就是在以南安府的南康县以西,湖广省的桂阳县以东,广东省的乐昌县以北这样的一个基本区域,这是一个三省边界地区。
四月份漳南战争结束之后,阳明开始回顾整个战争,发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从四月份一直到横水桶冈战役之前的差不多半年时间里面,阳明做了一系列的工作。着重处理了这样的一些问题,那就是事权不专、赏罚不明、部伍不整、号令不明,军费不足。阳明认为,如果这一系列问题不给予解决,新的战争就很可能会成为军事冒险,很难稳操胜券。
正德十二年的五月,阳明上书朝廷,汇报了当时各地山寨活动的基本情况,分析了基本的军事态势,以及近年来虽然朝廷不断用兵,而各山寨的活动反而越来越多的根本原因。
针对事权不专的问题,他上书朝廷要求朝廷授予他更大的军事权力,授予他提督军务的权力,这样才能够确保事权的专一。阳明认为,你给予我更高的军事权力,把任务交给我,你则其成功,就可以了。那也就是说,你把事情交给我,我给你办妥就行了。
他这一请求到正德十二年的月份获得了朝廷的正式许可。下令改授阳明为提督南赣汀漳等处军务,并给予令旗,令牌,使得便宜行事。这个事情是重要的,只有事权的专一,才有可能确保军事任务的胜利完成。当然我们不应该把这件事情理解为阳明是向朝廷要权,其实更是体现了他勇于担当重任的一种精神。正是改授阳明为提督军务,这就使阳明先生能够摆脱许许多多相互掣肘的事务性纠葛,使他有更大的回旋余地来更为明确地贯彻他自己的军事思想和战略意图。
针对赏罚不明,步武不整,号令不明这一系列问题,阳明开始对军队进行重新编制,并且要求强化军事训练,在较短时间内迅速提高军队的作战能力;同时声明赏罚之典,严明军队纪律。这一系列的工作,为横水、桶冈战役的最终胜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当时阳明是怎么对军队进行重新编制的呢?大致情况是这样子的:他把这个二十五人编为一伍,伍有小甲,就是小头目。五十人编为一队,队有总甲,二百人编为一哨,哨有哨展、协哨两位首领。四百人编为一营,一营是有营官,有参谋。一千二百人编为一阵,阵有偏将,两千四百人编为一军,军有副将。偏将不设定员,临阵而设。这就使军队有了伍、队、哨、营、阵、军,这样一系列的机构。
同时王阳明还特别规定了在这一系列的军队的编制当中,为了严明军事纪律,凡是上一级军官都可以处罚下一级的军官。那也就是说副将可以罚偏将,偏将可以罚营官,营官可以罚哨长,哨长可以罚总甲,总甲可以罚小甲,小甲可以罚伍众。
显而易见,阳明对于军队的重新编制是有利于部伍的整肃和军威的壮大的,也更是能够强化军,阵,营,哨、队、伍各不同军事单位之间的相互联系的,能够使其凝聚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从而对提升军队的整体作战能力所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的。
针对南赣之兵素不练养,也就是军事素质低下,作战能力低下这样的问题,阳明要求各军事单位选派骁勇之士,全部集中到赣州城内的教场进行集体操练。除了耕种之月,比如说春耕时节等等,就放令归农,其他时间都要到教场去操练。这样一些活动,毫无疑问对于提升军队的基本作战能力是起到重要作用的。
针对军费短缺的问题,正德十二年的六月,阳明又上书朝廷,请求疏通盐法,鼓励通商,要借盐税的收入来补充地方财政,才筹集军费。我们都知道盐在过去是国家专卖的,在明朝正德六年以前曾经有一个条例,就是因为江西,赣州这些地方不产盐,但是广东有盐。正德六年以前有一个条例是什么,就是广东的盐只允许贩卖到赣州、南安二府,不允许贩卖到临近的袁州,临江,吉安等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