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练字!(1 / 4)

就在掌柜去拿货的空档。

李恪脑海里快速检索李世民的爱好。

只有投其所好,方能攻略对方。

书法、养鸟、写诗、炼丹

不错!

历史上李世民不仅爱好书法,并且喜欢写诗。

至于养鸟和炼丹这两个错误答案立刻被他排除。

瞬间,他仿佛胸有成竹。

临安美院毕业的他,所写的字绝对称不上独步天下,但是在大唐也可谓举世无双。

大一大二就学习了美术史论,他对于古代现代书法都有些研究。

什么草书、什么瘦金体,什么卖萌体,他都精通一二。

至于诗句更不用多少,从小他就在父母要求下,熟知唐诗三百首。

他有信心凭借这两点,攻略李世民。

人家都是攻略女主角,而他攻略对象竟然是个大叔,真是奇奇怪怪的感觉。

无论如何,他不攻略李世民,那只有等死的份。

就如同红楼梦的贾府,穿越到贾府如果不努力,等待贾府的只有塌天之祸。

掌柜去而复返时,手里多了一块白霜的石块:

“贵客,您看是不是这种石头,此乃火石,遇火即燃。”

旁边异域商人也都好奇看过来,让这尊贵少年亲自来采买的东西绝对是稀奇之物。

李恪哪认识硝石,只是记得硝石好像是有白霜。

当即问道:“掌柜,可有后院借我试一试,是否能遇火即燃?”

掌柜迟疑了下,立刻同意。

这少年如此富有,总不会干出偷鸡摸狗之事。

不过,他好奇这少年要火石何用?

李恪在店里伙计的带领下到了后院,伙计给他准备一些木柴和易燃的草叶。

李恪又道:“郎君再替我找来一盆水。”

伙计没多想就给他弄了盆水。

李恪用打火石快速摩擦,火星落在易燃的草叶瞬间就火苗窜起。

木柴燃烧后,将硝石丢入其中。

唰!

顿时,硝石仿佛一种可燃物,瞬间就冒起了火花并且持续燃烧,这让李恪激动不已。

掌柜口里的火石,应该就是硝石。

他又不经意之间将几块硝石丢入那盆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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