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陷入僵局。
七月,吴三桂自龙兴府传消息过来,西夷舰队再次造访缅甸海岸,吴军水师虽然小胜一场,但损失惨重。
吴三桂要求夏国相尽快解决贵州问题,并再次要求购买周军舰船。
有了吴三桂的指示,谈判进程这才加快,再次经过多轮谈判过后,
最终达成了协议:
大周承认吴三桂大吴皇帝地位,承认其对缅甸各地的统治权;
大周以等值2万元的海军舰只赎买贵州。
其中,从各大舰队现役序列抽调船龄不大于十年的一级炮舰2艘,作价1万元。
从王府武装商船队直接调拨船龄不得大于十五年的商船一百艘,作价1万元,
约定两个月内在广州交付完成,由吴军派人开回缅甸,一旦离开广州军港,大周概不负责。
吴军退出贵州全境,水西不得阻拦,有愿随吴军撤退的官民人等,周军不得阻拦。
吴军撤退自东向西、自北向南,允许带走思州、都匀、贵阳藩库银两,但不得毁城,不得裹挟,不得毁粮。
吴军撤出一城,周军接收一城,吴军彻底退出贵州时间,以两月为限。
吴军只能在大理府及以北地区驻军1万,昆明及以东地区驻军3万,楚雄及以北地区,驻军1万,云南合计驻军不得超过5万人。
周军同理,田州府以西地区,只能驻军一镇,除此之外,只能在贵阳府及以西地区驻军一镇,在四川叙州以南驻军一镇,驻军合计不得超过5万人。
吴军退出贵州后,不得煽动贵州境内反周活动,违者视为挑衅,此次协议作废。
双方约定不得互相攻讦,继续保持和平协议。
为表示诚意,吴国同意以八百大甸、暹罗为界,割安南、老挝、金边王朝区域,作为王三国南线统帅建功立业之地。
对于最后一条诚意,李柘表示呵呵。
“慨他人之慷,谁不会啊……”
和约达成,最开心的是内阁诸臣,兵不血刃,只是花钱,就拿到了贵州全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