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大明弊病(3 / 4)

其二,明朝刑法太严酷,户籍制度太苛刻,贪污五两银子就判处死刑,哪怕贪污低于五两银子,也是流放近乎于死刑。

刑法并不是越严厉越好,贪污五两、五十两、五百万两都是死刑,既然如此,何不贪污更多一点?

刑法过于严厉,对于百姓也是一种灾难,施暴者只会变本加厉。

而且明朝官员俸禄太低,发的宝钞与废纸无异,不贪污根本养不活自己。

这是一个恶性循环!

其三,洪武时期户籍制度太严厉。

“其令四民务在各守本业。医、卜者土著,不得远游。”

陛下初心是好的,然而这种做法,完全固化社会阶层,会导致农民起义不断。

其四,陛下虽然刚愎雄猜,却极其重视亲情。

十子皆封王,而子子孙孙皆享受朝廷俸禄,如此下去,不出十代,大明就负担不起了。

财政问题,会成为拖垮大明的最后一根稻草!

……

朱元璋把信看了数遍,尤其是大名弊病这一段,不仅看,还根据过去十五年的事情,做了对比。

他发现,三哥果然有先见之明。

大明贪污,没有金额小的。

郭桓案,贪污总金额高达两千四百万石,国库两年的收入。

若是,他减轻刑法力度,又该减到什么程度?

还有,他一直以为农民起义,是因为活不下。

可户籍制度,怎么会逼迫农民造反?

朱元璋没有看懂。

此时马皇后牵着朱允炆走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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