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我吹——”
在周围人群的起哄下,红云有些得意忘形地站了起来,一只脚踩在板凳上,手里竖起个大拇指朝向自己。
“——在这片大平原上,论起掰手腕子,我红云说第一就没有人敢说第二的!”
斑鸠刚好走到他的身后。
“红云,你这么厉害你爹知道吗?”斑鸠踢了一脚他脚下的凳子,红云一个趔趄差点栽倒在地上。
红云大怒,嘴里大叫了一声,捏起拳头转身就想揍人。
回头一看是斑鸠,悻悻地松开了拳头,抓了抓自己的后脑勺,梗着脖子,嘴里崩出一句话来:“我爹也掰不过我!”
斑鸠一愣,这二愣子怎这么刚?
“切!”却是河狸冷笑了一声,“你这窝里横算什么本事,有本事去和白人打啊?我听说在拉勒米堡有一个角斗场,你有本事去那里打,把那些白人统统都打趴下!”
“对!”“去打白人!”“去干他们,红云!”
四周的士兵都大叫了起来。
在他们的眼中,红云力大无穷,又身手敏捷,龙精虎勐。
这些从马德雷山林中跑出来的穷哈哈的士兵,还从来没有见过红云这么厉害的勇士!
虽然说斑鸠部落就是个大熔炉,来自四面八方的部落汇聚于此,其中自称‘勇士’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但是凭心而论,那都是自己给自己脸上贴金。
他们既没有红云这么高,也没有红云这么壮,吃得也没有红云好。
而且红云的身上似乎自带勇士光环一样,眼神一扫,和他对视的人平白就感觉矮了三分。
“白人都说我们印第安人是废物,红云,你去教训教训他们!”一个士兵说到。
“红云,你要是能去拉勒米堡拿回个金腰带,我以后就服你了!”
“红云,你要是敢去拉勒米堡,我陪你去!”
就在众人七嘴八舌的起哄声中,红云一拳擂在桌面上,哐当一声,将所有的声音都压了下去。
“行了,不就是打架吗?老子怕过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