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我的事业你们不敢投资(1 / 4)

这次的宴席不能不欢而散,这是潘振承的第一个念头。

宴会之后,就要将成立公行的联名书,上奏朝廷,先斩后奏,倒逼朝廷承认公行,承认他这个总商。

原本历史上清廷就是这样不得不‘任命’潘振承为总商的。

潘振承立刻命令李管家去问清情况,并把潘有勋带过来。

琉璃产业的议题,就这样戛然而止,心中有怨的商贾,也都将怨气从赵明赫转移到潘有勋身上。

潘振承注意到这种情绪,立刻端着酒杯起身道:“诸位,潘某家丑,搅扰诸位雅兴,在此赔个不是。”

说完,一口干了杯中酒,众人纷纷回敬,气氛稍微回暖。

虽然这些人打着圆场,但潘振承知道,他们不会有人出头,只能自己硬着脸皮重提:

“赵公子,此事我潘某的不是,还望莫要伤了公行的团结。这样吧,无论赵公子要价多少,我潘家愿意多承担十万两,补助赵家拿出琉璃产业的损失。”

看到潘家愿意承担责任,有人站出来劝道:“潘家子无礼,让他跟赵公子配不是,莫要伤了和气,还请揭过此事。而且,赵公子,六十万两不少了。”

有了带头的,众人纷纷开口劝解赵明赫。潘振承用十万两,平息众怨,而后又一致面向赵明赫。

“八十万两,是我之前定好的价格,我不喜欢讲价。”

“赵公子说笑了,何必一口咬死,生意就是商量,商量,自然是可以讲的嘛。”

赵明赫看向说话的那人,记忆中好像是于赵家和潘家关系都不错的卢家,微微摇头道:

“生意也要看市场规律,我这卖琉璃的风声早已传开,那徽商、晋商中,可是开出了百万两的高价,我为何不卖?还不是为了公行着想吗?明明让利了许多,你们却还想要更多。那句话怎么说的?得寸得陇望蜀。”

听罢,众人一愣。是啊,这琉璃利润颇丰,当赵明赫明码标价,告诉他们卖产权的时候,他们错误地认定赵明赫这个少年,只会卖给同为洋行的他们。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