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风厂的改制,要追溯到1994年年底,牵头操办这件事的正是陈岩石。
大风厂改制的问题就出在大风厂那块地皮上。
无论是改制批复文件,还是资产划转清单,都没有一个字明确说明,这块地到底是属于大风厂所有,还是归光明区国资管辖。
这个疏漏,在潘泽林看来简直是不可思议。
他清楚地记得,1994年上半年,他还在万山县河口镇搞国企改制试点时,就曾明确地规定:土地是国有资产,改制企业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后来,时任省长黄鸿达引用了他的改制方案,在汉东省委常委会上通过之后,以省政府的名义下发文件,给汉东全省的国企改制划了一条红线——任何企业改制,土地权属均不在改制范围之内,所有权牢牢归属地方政府。
按这个规矩来套,大风厂的那块地,毫无疑问属于光明区政府,隶属于区国资。
可陈岩石当年偏偏把这最关键的一条,弄得模棱两可。
潘泽林猜测,陈岩石当初大概是想把这块地变相“送”给改制后的大风厂。
可是,因为潘泽林的原因,土地成为了红线,他也没办法把大风厂的地皮直接送出去。
有土地红线压着,要是在改制方案里明确写清土地归属于大风厂,大风厂的改制方案根本过不了上级审核。
在这样的情况下,陈岩石才出了这么个模糊化招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