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我只是说是在要命的时候,现在还远远不到那种时候呢。季白不到一百斤的体重,在我怀里轻如无物。只是我现在一只手抱着季白,右手又握着手枪顶在范伟脑袋上,只能用脚攻击。突击也很不方便。
十米宽的街道上,此时站满了人,里三层外三层,而我是在最中间的。
“妈的!”就在这时,范伟趁我不注意,突然一拳从怀中掏出一把水果刀朝我脸上刺过来。我眼睛一瞪,身子用力往左一偏。
卧槽,就差一点,差一点老子的脸蛋就被这家伙毁了。
范伟看一击没奏效,连忙转身要跑。我果断开枪嘭的一声打穿他的脑袋,范伟整个人宛如沙袋一样嘭的一下倒在地上。
我皱着眉头踩过范伟的尸体,这下腾出手来,我握紧手枪嘭嘭嘭开枪几枪,左边正在和忠义会的人对砍的几个洪天帮帮的小弟都倒下了。那几个忠义会的人都冲我投来感激的目光。
我心中动了动,直接把手枪插在腰间,继续拿出我的那把钢刀,对于这种人多的火拼,还是刀要好用一点。尤其是拿钢刀划破对手的时候,那一抹红色飞溅的感觉,确实很爽,我都是迷恋上那种感觉了。
我又连砍了几个人,随后快速的往人群外跑,没办法,这些人拿刀的我不怕,但拿枪的我可怕啊,万一被挨上几枪就完了,现在我已经没有了范伟那个挡箭牌,所以我必须马上突出重围。
“卧槽,这么多人,怎么打啊!”
疤脸不知什么时候来到我身后,愤怒的吼叫着,他身上好像被砍了几刀,血正往下滴答着。不过这种程度的伤口对我们混黑社会的人来说只是过家家罢了。
我抓起一名洪天帮的小弟,砍了他几刀,指着前方:“不管怎么样,都要冲过去,这边的人不多了,只要挤出一条路我们就能活下来!棍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