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余的人,愣是没事干,钱通海居然拿出一包薯条,给大家伙分了,当然,第一个是让他刚刚认下的“林哥”拿着吃的,因为,自己两次弄他,企图让他在自己面前乖乖认怂,上次有他的结拜大哥,帮他,没弄成!这次,就他一个人单枪匹马,也敢过来?也挨受了不少拳脚,算是那一耳光也扯清了!主要觉得这“诗歌才子”确实也不是个一般的“角”,脑子绝对比自己灵光,自己面对这么一群子人的时候,恐怕早就吓尿裤子,尽受挨打的份了,怎么也不可能像他一样,撑到机会来了,擒贼先擒王!
思量一番,觉得这个人可以拉拢过来,叫声“林哥”怎么了,以后说不定还为自己所用呢?!
自己的老爸,就告诫过自己,人在江湖上混,当大g不见得好,当二哥,往往能捞到不少好处!因为大哥地位高,风险大,闹不好就是顶雷的,甚至送m?
既然,这“诗歌才子”并没有把那几个红颜尽收?何苦为了女人,再与他争斗?不如交个朋友!
诚然一些个富家子弟,所谓的大纨绔,他们有的时候是会表现的浮夸,败家?但,脑子也绝对不是一般的!
于是乎,李东林就很神奇地跟钱通海他们,一块勾肩搭背,好像多年前的老朋友一样,边相互堆笑寒暄,边欣赏这面前这俩老奇葩的精彩表演?!
“哎哎哎,看来咱俩半斤对八两,上辈子都不是什么好人!不对呀,我今天干吗来了,我来救人来了呀,被你这王八羔子楚老翁,带跑偏了,哼!”说话,他的金鸡独立,招式就要变,膝盖一弹,就要飞踢楚老翁面门!
那动作之快,仿佛电光石火,瞬移一样,李东林,钱通海他们虽然聚精会神的看着,终究还是看不清那飞弹一脚是怎么踢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