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老板说:“央金姑娘还是先带他回城堡去见城主再做打算吧!”
听着眼前的两个人说的一番话,于清心里觉得好笑,但是又故作镇静,看一看他们到底要把自己带到那里去。
于清也难为情的将双腿曲起来,掩盖住那高高顶起的棚子。这时,一个伙计端来了一盆温水,央金为他洗了脸,服侍他吃了早餐,就迫不及待的催促他回家。
于清享受着这从天而降的帝王般的待遇,心想:“看来当这个叫什么罗格里克.奥斯的二公子也没有什么不好,好吃好喝还有这么漂亮的姑娘陪伴,服侍。”他将计来一个顺水推舟,假装失忆,让央金姑娘把关于奥斯的一切告诉他。
在他们往城堡赶的途中,于清不停地询问关于奥斯的事情。
经过央金的解释,原来,一个月前,奥斯带着十几个随从到森林里去打猎,一去就杳无音讯,是死是活无人而知。老城主罗格里克.马裤罗斯万分着急,传出命令无论如何都要找到奥斯—他最喜欢的儿子,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奥斯的哥哥罗格里克.格里芬也被派出去寻找,最后格里芬在森林里找到一只鞋,是奥斯的,上面布满了血迹。他回来复命说弟弟一定是被野兽吃了,老夫人一看见这只鞋,当场昏倒,最后一病不起,整天都念叨着奥斯的名字。
于清心里已经有了大概的眉目,和央金一起来到了城堡外。只见堡门口站着两个全身戴着盔甲的武士,手执战斧,威风凛凛,见到于清,立即向他行了一个礼。
央金朝城门上一喊:“二公子回来了,开门!”城堡门开了,一个着轻装的小斯飞快的跑进去高声通报:“二公子回来了!二公子回来了!”
他们进入堡内,来到厅堂,那厅堂金碧辉煌,华丽无比,简直和电视上放的皇宫没有两样,两边站着两排威武的铠甲武士。只见一个头戴华冠,手持权杖,满脸长须白发的老者站在铺满红毯的通道一端,急切的向他们迎了上来。那老者万分激动,不用说一定就是老城主了,可是于清故意不认识他。
央金走上前去,跪在老城主的面前说:“奴婢该死,现在才找到二公子,但是二公子他……他……失忆了”话还没有说完,就大哭起来。
谁也不知道一个月以来央金从来都没有放弃过寻找自己的主人,还一个人到大森林里去找过,还差点被森林里的怪兽吃掉,险些回不来,但为了主人,就算搭上自己的性命又算得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