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拜认刘婆做干娘(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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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秋辰大喜过望:“我看行!”

大楚官方的法制十分完善且严格,但在情理方面也会尊重地方上的传统风俗。

比方说指腹为婚,如果双方父母都同意且广为人知的话,那么在断案的时候就会默认双方为夫妻关系。

又比方说认义父义母,干爹干娘这种事。

成年之后认的亲,只能算是私人关系,官府不会承认。

但如果孩子比较小,甚至是在娘胎里面,官府在断案的时候就会承认其亲属关系。

北方确实其实没有普遍性的给小孩认干娘的习俗,但也不能说完全不存在。

其中一个比较特殊的情况,就是孩童年幼时因为各种原因受到邪祟侵扰,拜一位仙家作为干亲。仙家庇佑他幼年平安,他长大之后也要孝敬仙家。

老掌柜之所以提出这个点子,是因为云中县在很多年前真出了这么一件忤逆案。

认干娘的人姓何,小时候拜了一位胡大姐做干娘,长大读书做官了之后翻脸不认人。不仅不孝敬胡大姐,还把家里给胡大姐立的牌位给踩烂了。

胡大姐也是个狠人,一纸诉状递上官府,说他忤逆不孝。官府查访之后发现情况属实,便剥夺了这个人的出身文字,又判他坐三年大牢。

这个案子后来被改编成一出秧歌戏,传唱四方。

案子本身不重要,重要的是对于李秋辰来说,他可以用这种认干娘的方式,合情合理地取得一个官府不会在意,不会深究的合法身份。

在老掌柜看来,根本没这个必要。你是去读书,又不是去砸窑……你真的不是去砸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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