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初从水里救了你一命,如今在其陆地上,我还能救你一命。”
“你跟了我,别的好处先不说,至少,这些苍蝇一样的男人,不会再时时骚扰你。”
向红华握紧手里的刀:“滚!”
王来宝:“哎,你不要急着拒绝嘛。”
“我如今跟往年也不一样了,我以前身无分文,现在身上有一百块。”
向红华没理他,从他身侧绕过去快步离开。
王来宝在她身后,伸长脖子喊:“向知青,你好好考虑下,不用现在做决定,几天时间我还是等得起的。”
向红华气得眼睛都红了,恨不得刀了他。
可,王来宝说的,确实是事实。
她这几天,没少被一些混混占便宜。
大家都把她打成水性杨花的女人,谁都可以到她身上薅一把。
这一切当然少不了刘光明的功劳,他就是故意的。
刘光明恨不得她受不了风言风语和骚扰,主动离开。
可向红华凭什么走?
房租已经交了一年,现在才住了几个月?
再者她现在身上也没钱,要是搬出去,住哪儿?
所以就算是赖,也要赖在这个屋子里,等房租到期。
还有一点,也是怕这个时候搬出去不安全。
住在这里,好歹还有刘光明这个大男人,虽然两人已经是仇人,但一个屋檐下住着,原本又是夫妻,总比陌生人好点。
要是搬出去住,她这个情况,万一被人知道了,说句难听的,大晚上有人破门都有可能。
向红华去医院看刘思敏。
她现在对刘思敏的感情很复杂。
一方面,这是她千辛万苦,十月怀胎生下来的孩子,甚至是她这辈子唯一的孩子,哪怕残废了,也是她的孩子。
另一方面,刘思敏是的出生,见证了她人生路上洗不掉的污点,她没想好要怎么面对,脚步却十分诚实往医院去。
刘思敏感受到她的态度和以往大不相同,面对她的态度也大为改变,生怕向红华真的不管她。
但是,她从来都没有停止过自己的小聪明。
只要向红华一来,她就给向红华洗脑,让向红华去找顾长清报仇。
“妈,你想到怎么报仇了没有?”
“就算别的干不了,实在不行,去他店里放把火,也算出了口恶气。”
向红华冷冷看她:“你当时怎么不知道去放火呢?”
刘思敏:“我那不是以为可以放狗把顾长清咬死吗?”
“谁知这么倒霉,顾长清一口没咬着,光咬我了。”
刘思敏说到这里,恨得牙痒痒道:“该死的狗,喂不熟的白眼狗,等我好了,我就去给它们下老鼠药!”
向红华看了一眼她的手和脚:“你确定还能出去喂狗?”
刘思敏:“!!!”
杀人诛心,不过如此。
刘思敏恼羞成怒道:“怎么不能,我不还有一只手一只脚是好的吗?”
她没好气对向红华道:“那狗咬了我,我都知道要找狗报仇,顾长清把你害得这么惨,你怎么不知道找他报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