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第二个五年计划(四)金融(1 / 4)

陈德明继续说道:“在金融体系方面,南华政府会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金融管控体系。”

“将过去较为分散、弱势的银行集中起来。”

南华共和国现在很多银行都是私人所有,而且基本都是从淞沪逃难过来的,政府对其控制有限,难以集中资源支持国家战略。

为解决这一问题,陈德明决定在二五计划期间,通过立法与机构重组,建立了政府直接控制、专业银行分工的金融管控体系。

“南华会通过立法进一步强化政府权力,并修改《南华共和国银行法》。”

“将南华中央银行的地位从独立机构调整为政府的直属部门,并规定南华中央银行的预、决算需经内阁会议批准。”

这意味着南华中央银行的行长将由财政部长提名、总统任命,李崇文知道这一修改让南华政府拥有对银行的经营管理、人事任命、财务预算的直接控制权。

南华中央银行彻底失去独立性,成为南华政府实施金融政策的工具。

陈德明继续说道:“为配合五计划的产业目标,政府还会组建专业的银行体系,将原有银行按业务类型重组为专业银行,实行贷款、证券、信托分业经营。”

“设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中小企业银行。”

“设立服务农村与农业发展的农业银行。”

“设立推动住房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设银行。”

“同时,为平衡地区发展,还会设立了多个地方银行,拓展基层金融服务覆盖。”

“专业银行的设立,能够让政府能通过定向信贷精准投放资金,避免资金流向非重点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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