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他还想解释一下自己确实忙忘了,但看到白寡妇那期待又带着点小心翼翼的眼神,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总不能直说“嫂子,你那镯子我给忘脑后了”,那也太伤人。
指不定她心里怎么想自己不上心呢!
他干脆直入主题,放下缸子,从怀里小心翼翼地摸出那个用手帕包了好几层的翡翠镯子。
“嫂子,东西我让人帮忙看了,不过我没急着卖。”
林阳把手帕摊开在炕桌上,翠绿的镯子在昏暗的光线下依然流光溢彩。
“在县城,我特意托人引荐了一位见多识广,专门捣鼓老物件的老爷子给掌了掌眼。你猜老爷子怎么说?”
白寡妇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双手不自觉地绞紧了衣角,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林阳,试探着问:“能……能值一千块吗?”
之前林阳说的五千块,在她听来简直像天方夜谭。
一千块,已经是她想象力的极限了。
五千块?
那是什么概念!
别说供俩儿子念书,她们娘仨这辈子省着点花可能都够了。
她哪里知道,随着华夏经济腾飞,物价不断上涨,放在几十年后,五千块可能就是一个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
林阳看着白寡妇紧张又期待的样子,微笑着摇摇头,伸出两根手指比了个“七”的手势,语气带着点小得意:
“嫂子,格局小了!咱们县城首富的老婆,手上戴了个镯子,也是翡翠的,成色还没你这个水灵通透。”
“老爷子说,那镯子是她男人花了整整六千块才到手的!”
他顿了顿,看着白寡妇瞬间瞪大的眼睛,加重了语气:
“你这镯子,老爷子说了,是正经的老坑玻璃种,水头足,颜色正!比那个强了不止一点半点!这东西,碰上真喜欢的,两个这个数都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