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救婴(下)(1 / 4)

针对溺婴情况,各朝代也颁布过防范政令。

例如宋代,官府就大量修建慈幼庄等,专门收养那些被父母亲人遗弃的孩童,还颁布了诏令,明确禁止百姓溺死婴儿。

明代沿用前人的做法,同时还要求邻居之间互相监督举报,一旦发现有人溺死婴儿,就重判充军。

但以古代的行政效率与组织力,政策执行下来,往往结果收效甚微。

除官府外,明末还出现了民间自发组织的慈善组织,如杨东明在河南虞城创立了同善会、广仁会;东林学派领袖高攀龙与士绅刘元珍、陈幼学、叶茂才等人发起成立了无锡同善会;以徐光启孙女徐甘弟大为代表的外来教会力量,也在进行收养弃婴的善举。

眼下,弘治年并不像明末那般社会动荡,打着外来宗教或善团的名头搞慈善活动,无疑于自寻死路。

钱霖拜访惠音师太,利用其在福州官府女眷中的影响,开展小范围的妇人解救与弃婴收养。在宋洲看来,这是一场值得尝试的低风险行动。

听钱霖说明来意,惠音一时陷入沉思。对方以“善”利诱之,使得一手阳谋,让她面临两难抉择。

少顷,她终于开口:“阁下能有此般善心,令贫尼敬佩,然而世间苦难太多,哪是贫尼一人就能挽救的。”

钱霖劝道:“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师太救助附近贫苦妇人,也没有因此事乃小善而不为,如今有一件大善事摆在师太面前,师太为何要犹豫?”

惠音反问:“你们如此做,究竟是何目的,难道真是为了行善?”

钱霖坦诚道:“我家头目曾于师太言,我们向夷州运送苦难百姓,目的是为了在世外建设一片乐土。所谓乐土,无非是男耕女织,阴阳调和,老有所依,幼有所养。此次登门,正是为了建设乐土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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