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有的线索,拥有最大动机的人确实是诺曼·奥斯本没有错。
但他的身家雇得起一个凶手,再利用奥斯企业‘不小心’遗失科技装备的方式,解决掉他的眼中钉。这位亿万富豪根本不需要亲自动手。
警察的办案流程,除非是现行犯,否则必须先有证据,确认凶手。将人抓住之后,再想办法从凶手口中得到教唆者的证词,才有办法申请法院命令,将诺曼·奥斯本逮捕。
这中间只要有一个环节有缺失,就逮不到这个动机最大的人。仅凭动机,可申请不来法院命令。
这也是为什么社会中有那么多黑帮头目,或某些高层圈子里的犯罪者逍遥法外。就因为想找到直接证据将他们定罪,实在是太难了。
“你觉得……”乔治·斯黛西欲言又止。
纵使亨利有超级大脑,也不容易猜出人家半句话的意思。“乔治,你有什么话就直接说吧。”
“你觉得,那个绿魔还有可能来找你吗?”
:这是想把自己当成诱饵的意思?
把手一摊,亨利展示了自己一身的狼狈模样。“我猜不出来在做到这种程度之后,他还会不会继续来找我麻烦。
“或许会,只要他有新的武器可以用在我身上,并且期待可以发挥作用。又或者他会想报复在我身边的人身上。我可猜不出那种大人物的心思。”
乔治·斯黛西明白了亨利的意思。简单地说,他这个饵不一定有吸引力,钓得上那尾大鱼。
事实上这也是亨利自己猜不准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