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但进一步将“新法”贬低得一无是处(“今日之政,小用则小败,大用则大败,若力行而不已,则随之”,而且其行文之间虽未指名,然而天下谁人不知句句不离王安石其人。其中最末一段,苏轼竟将王安石比作魏晋之际的奸臣贾充,要求神宗将其罢免(今天下贤者,亦将以此观陛下,为进退之决。
实事求是地说,这就颇有些“要挟”的味道了。
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从熙宁二年(169)开始,至元丰八年(185)宋神宗去世结束的王安石变法(又称熙宁变法、熙丰变法,王安石是以发展生产,富国强兵,挽救宋朝政治危机为目的,以“理财“、“整军“为中心,涉及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文化各个方面,是中国古代史上继商鞅变法之后又一次规模巨大的社会变革运动。
在教育制度改革方面,王安石仍以“三不足”——天命不足畏,人言不足恤,祖宗不足法的非凡勇气,亲自操刀撰写了《周礼义》、《书义》、《诗义》,即《三经新义》,为学校教育改革提供了新教材,也即为试策。
熙宁三年春,神宗皇帝起初想起用苏轼为新学改革的主考官。
王安石知道后,赶紧上奏神宗说,苏轼这个人学的都是旁门左道(所学乖异,决不能让他充当考试策论的考官。
神宗没法,只得让苏轼充任编排试卷官。
宋代贡院置这一官名,简称“编排官”、“管号官”。编排官一般选派翰林学士、六部员外郎等充任,主掌举人试卷字号之编排和合格举人名次之编排。殿试唱名时、在御座前依照名次将试卷对号拆封,转交中书待郎。按现在的思维,也就是个排名次与唱票的助理角色。
但苏轼却并不能满足于这一角色,又再一次地像鲁迅先生那样,以他的作品为匕首、为投刀,直刺社会的黑暗与人性的丑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