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军纪军歌(2 / 4)

南明1662 名夫上将 4688 字 2023-05-19

六奉命怠慢,贻误戎机者,斩。

七长官阵殁,首领属官援护不力,无一伤亡,及头目战死,本棚兵丁并无伤亡者,悉斩以徇。

八临阵失火误事者,斩。

九行队遗失军械,及临阵未经受伤抛弃军械者,斩。

十泄露密令,有心增减传谕,及窃听秘密者,斩。

十一搔扰居民,抢掠财物,强奸妇女者,斩。

十二结盟立会,造谣惑众者,斩。

十三黑夜惊呼,疾走乱伍者,斩。

十四持械闯殿,及聚众哄闹者,斩。

十五有意违抗军令,及辱本营官长者,斩。

十六夤夜窃出离营浪游者,斩。

十七官弁有意纵兵扰民者,斩。

十八在营吸食洋烟者,斩。”

吴三省大声的把李安订立的军纪全部宣读了出来。

随后李安拿出俆城誉抄的五十份军纪,命令靳统武张贴在兵营显目位置。

军纪颁发后,李安又亲自教士卒唱军歌。

“风从龙,云从虎,功名利禄尘与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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