靺鞨之白山、伯咄部愿来归者,听之,可悉授土司,给钱米、印信。
又以辽东兵少,募河北少地之民为兵,置沈阳、辽阳、扶余(今四平)三卫于辽东。
四月。
陈使裴矩至高昌,隋王杨坚待之甚厚,裴矩问西突厥形势,杨坚无不备答,裴矩由是知西突厥虚实。
帝自洛阳还建康。
时河北田土多不足均田之数,官吏往往虚授民田,百姓难之。
帝数访民间,颇知其事,以为土地有限,而百姓生生不穷,欲解之,必用移民之法。
然移民之法,所费甚多,帝虑朝廷难为自支,乃瞩目于民间。
于是稍变北地法,使百姓十家为邻,百家为里,三百至千五家为乡。
邻则置邻长一人,由该邻十家百姓每三年一推举,无职事。
每六年,令百姓自该里十邻长中,选一人为里长。
使每里置一里义仓,全里平年、丰年,则以每亩五升入之,遇灾年,则开仓自济,使里长监其出入。
乡则常置乡老三人,每六年由该乡完赋之家,自其乡下里长数人之中选之,三人选毕,复选一人为乡正,主其事。
有举人居乡,则不必选,自为乡老,同掌乡事,员额在三人之外,称为员外乡老。
乡老见官不跪,掌乡政及乡义仓,其仓,平、丰之年则以全乡田土,量其产出,以每亩一斗或五升入之,遇灾年,则由乡老议出其粮为救济。
凡每乡有贫人乏田土不能自存者,则乡老上其数目于县,县查其真伪,老弱者免税赋,壮者令迁徙。
大抵乡有迁徙之民,则由乡义仓出其行粮四石,朝廷拨补二石,足其一岁之食,每二年由州郡聚之,听朝廷调遣,移往他处,授给荒田,并给农具、种子,听其开垦。
里长、乡老皆无俸,若乡、里百姓愿自筹给俸,听之。
里长有不法,县令可罢之,乡老有不法,县令可请郡守罢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