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官祠”,便是在礼部和太常寺登记造册,有备案,并且明文记入《大明会典》的官方祭祀场所,是合法的香火地,受朝廷律法保护。
而民间的“野祠”和“淫祀”,则是没有任何官府手续的庙宇,属于非法的宗教设施,是朝廷严厉打击的对象,一旦发现,必欲除之而后快。
这些寺庙之所以能在荆州一地,通过看似“合法”的手段兼并了十多万亩的土地和良田,手段之高明,布局之深远,令人咋舌。
靠的便是放债和借贷的手段。
自南北朝时期,尤其是南梁武帝萧衍崇佛开始,寺庙便以救济穷苦百姓的名义,建立了寺库和质钱制度,冠冕堂皇,美其名曰“无尽藏”。
实际上,这不过是挂羊头卖狗肉,欺世盗名之举。
这些寺庙同时干着放高利贷和当铺的买卖,一本万利,盘剥百姓!
穷苦百姓遇到困难,往往需要抵押一些不值钱的物品,向寺庙举债借钱来维持生计,拆东墙补西墙,最终陷入无尽的债务深渊。
当然,这个钱也不是白借的,利息通常是普通钱庄的数倍乃至数十倍之多,利
滚利,驴打滚,如同滚雪球般越滚越大,最终成为压在百姓头上的一座沉重的大山。
一旦穷人还不上这无底洞般的债务,寺庙便会勾结官府,官商勾结,沆瀣一气,狼狈为奸,来霸占百姓的田地,强取豪夺,手段恶劣至极。
若是百姓没有田地,或者田地不够抵债,那么这些穷人就只能卖身为奴,或者典当妻子、卖儿卖女才能还债,最终落得个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凄惨下场,可谓惨绝人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