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抓人(4 / 4)

“我弟弟你们可以带走,但人只能进县衙,不能进刑部。”

这是他的底线,只要人没进了刑部大牢,那事情就还有转圜的余地。

陈友年已经达到了他的目的,自是没有进一步激怒徐维志的意思,暗暗跟方华使个眼色,欣然同意道:“人犯去哪里来审,刑部没有意见。”

“那国公爷、陈大人,下官告辞。”方华拱手,带着一众衙役,裹着徐维纪匆匆离去。

今晚算是涉险度关。

徐维纪被投进了上元县大牢,马上在全金陵城引起了轰动。

满城的百姓都冲到了上元大堂,他们都想亲眼目睹堂堂国公府二爷受审的模样。

上元县衙,

此刻的方博谦已顾不得外面那群闹哄哄的百姓,徐维纪是抓来了,可怎么判便是个大问题。

徐维纪杀人屠村,证据确凿,按《大明律》判他十次凌迟处死都有余,但问题是,作为县官,方博谦只有审案之权,没有勾决之权。像这样的人命大案必须经过一级级的复核,有一级过不了,便得打回重审。

就算这些中间的复核官司都过了,徐维纪的案卷真的呈上了皇帝的案头,皇帝会不顾免死金牌,拿起朱砂笔,勾决徐维纪的名字吗?

“华儿,你说徐维纪通倭可有证据?”

如果能证明徐维纪真的有通倭情事,两罪并罚,便是免死金牌也保不了他。

“现在只有人证。”

“真倭抓到了吗?”

“没有。”

方博谦不由皱眉,在房间里不停踱着步。

“只凭这些定不了他的罪。”

“叔父放心,侄儿自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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