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
肯定没有啊!不然为何,叫做番薯啊?
番,外来意思。
想了想后,也不怪桑弘羊,只能怪自己没有详细介绍清楚。
于是。
霍光只好说道:“番薯,汉朝国内没有,需要通过漠北之地,渡过白令海峡,抵达美洲中部才能寻到。”
“同时,在那里,还有一种叫做玉米的农作物。”
“玉米和番薯,能成为汉朝继水稻、麦子之后的第三、第四大经济物。”
“但这些不是我跟你说的重点啊!”
“我当初跟你说的重点,是发展水稻、麦子,减少粟米等粮食作用。”
汉朝的水稻和小麦,还不是主要经济作物。
最主要的,是粟米。
一来是水稻的种植技术不是很好,二来是小麦作为食物也不是很方便。
霍光的想法是。
改革水稻种植技术,改进小麦研磨方法,在这种基础下,寻找外邦的番薯和玉米。
红薯,在人类的历史上存在非常久远。
据说最早可追溯到八十万年。
真假不清楚,但八十万年,你说这过去的七十九万八千年的时间内,难不成就一直待在美洲中部?会不会已经传播到周边各大洲了呢?要知道。
冰河世纪,海水倒退。
白令海峡干渴,陆地出现,使得亚洲土地与北美洲土地连接在了一起。
这个时候。
无论是人、走兽、植被都开始互相传播。
据说北美洲原住民,就是这个时期的亚洲猎户,通过追踪兽群迁徙过去的。
所以。
莫西干人很像亚洲人种,这可不是说说而已。
说不定往漠北走,能找到这两种作物。
如果找不到。
那也不是什么大事!现在兄长率领的军队,一路打向漠北更深处,自己要作为兄长的后盾,说不定哪一天,真能打到北美洲去呢?当然。
想想而已。
哪怕是距离最短的白令海峡,也有着四五十千米宽度,以汉朝现有的造船技术,怕是难以渡过。
被霍光这么一说,桑弘羊顿时老脸一红。
霍光跟他提这些东西,是什么时候?那时候他刚上任大农令,正沉浸在喜悦中,跟本就没听进霍光的建议。
索性。
桑弘羊大手一挥,道:“行吧行吧,我没意见了,钱行的事情,明日就可开设,你这房子开卖,希望不要闹出乱子来吧!”
“不会,不会,赚大钱的买卖,怎么会出乱子呢!”
霍光淡淡一笑,随即举起手中的酒杯,与二人对饮,道:“来,预祝我们以后合作愉快!”
“喝”
“喝喝喝!”
“.”
咳咳,说两句。
从很早,就提起主角搞房地产了,然后读者对此猛喷,我也看到了。但是为什么还是坚持这么写。
有四点原因:一,民生,古代冬季对于普通百姓是个很难熬的季节,权贵子弟,富商家族自然好过,穷百姓会不会冻死,只能听天由命,主角搞这个房子御寒还是不错的。此处对应董薰,如果董薰没遇见霍光,她的故事线应该是冻死在马场。钱没了,可以再赚,命没了就什么都没了。
二,文中提到的乐业,就是就业嘛,以“低廉”的价格,给自己找工人干活, 三、后续会写,霍光要搞的大变革,穿越到古代,故事不可能就这么普通升官加爵等死,对吧?肯定要大变革啊,肯定要有为万世开太平的男主气魄啊。但汉武帝时期,贸然搞这个,不是找死么?所以需要一个引子,一个合理的让汉武帝刘彻都不觉得有问题的引子,房地产就是霍光要的引子,引子是什么,买房子没钱,霍光有钱,他们想从霍光这里赚钱,霍光就用他们潜移默化的改变规则
四、某位狗作者,到现在都没攒足首付钱,于是恶向胆边生
(本章完)